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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疫情风险提示(第164期)

文章来源: 责任编辑:zhangzl发布日期:2021-11-11 08:40:08阅读:

新冠疫情风险提示(第164期)——2021年11月9日起,四川省成都市1地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。11月10日起,北京市昌平区1地由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。截至11月10日18时,全国共有7个高风险地区,81个中风险地区。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,提高广大市民疫情防范风险意识,现提出如下风险提示:

新冠疫情风险提示(第164期)

新冠疫情风险提示

新冠疫情风险提示介绍

新冠疫情风险提示(第164期)介绍

新冠疫情风险提示(第164期)说明

新冠疫情风险提示(第164期)

新冠疫情风险提示(第164期)

一、8月以来,多地发生学校、托幼机构感染事件,涉及多名学生及教师,学校、托幼机构人员较为密集,儿童疫苗覆盖率低,一旦发生输入性疫情,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。全市各类学校、托幼机构要加强监测预警,做好流感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,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。从严从紧抓好冬季疫情防控工作,实施网格化管理,加强入校排查登记、健康管理、重点区域巡查等校园管理工作,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、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,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和日报告、零报告制度;了解新冠肺炎症状,对于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等症状的人员,应当督促其尽快就医排查,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我市3—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疫接种工作正在组织实施中,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,做到“应接尽接”,加速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。

二、北京市、深圳市、达州市多人因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和接触史,传播涉疫谣言、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被依法处理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请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,以及从有新冠肺炎本土感染者(含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和核酸检测阳性人员)地区抵返我市人员,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属地疾控中心报备,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,做好核酸检测、医学观察、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。若因不报备、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,影响疫情防控工作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三、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不放松,做到不忘“防疫三件套”(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做好个人卫生),牢记“防护五还要”(口罩还要戴、社交距离还要留、咳嗽喷嚏还要遮、双手还要经常洗、窗户还要尽量开)。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,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。

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群防群控,严格按照《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(第27、28号)》要求,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

呼伦贝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
2021年1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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