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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温克旗公安局获 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

文章来源: 责任编辑:qiank发布日期:2020-01-22 14:08:55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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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温克旗公安局获 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,也是呼伦贝尔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机关单位,1月8日,鄂温克旗公安局举行了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授牌仪式。

鄂温克旗公安局获 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

鄂温克旗公安局获荣誉称号

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被国家民委命名为“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,是呼伦贝尔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机关单位。2020年1月8日,鄂温克旗公安局举行了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授牌仪式。


鄂温克族自治旗是全国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之一,鄂温克旗公安局全体民警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,紧紧围绕“中华民族一家亲、同心共筑中国梦”总目标,高举民族团结旗帜,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,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。鄂温克旗公安局秉承“民族团结、共创和谐”的局精神,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亲民、爱民、为民的主题,牢固树立“三个离不开”的思想,夯实民族团结根基、创新文化育警模式,打造特色公安民族文化品牌,积极履行公安职责使命,全力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,有力推动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,使该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,为维护鄂温克族自治旗经济发展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、各民族群众团结和睦,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 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

鄂温克旗公安局自2013年以来开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分别于2014年、2016年荣获呼伦贝尔市、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,于2017年荣获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,2019年12月获得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。鄂温克旗公安局将一如继往,继续以实际行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努力锻造一支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公安队伍,团结和带领全局各族民警辅警,助力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顺利召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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